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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6月龙岩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时间:2020-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16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各类犯罪,为建设新龙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1-6月主要检察业务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01人,同比下降57.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00人,同比下降67.6%,不捕率17.0%,同比下降3.9%。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1792人,同比下降24.2%;决定不起诉105人,同比下降0.9%,不起诉率5.7%,同比上升1.0%。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58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3.5%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截止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6人,占审结人数的100%。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9人,占需办理案件的38.8%,其中,决定起诉18人,占审结数的94.7%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6人,同比上升157.1%;同期已纠正36人(含积存)。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8件,同比上升166.7%;同期已纠正8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2人,同比上升300%。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25人,同比下降76.6%;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5人,同比下降76.2%;同期有关机关采纳25人,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7件,同比上升62.9%,审结38(含积存),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审结2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200%。法院同期采纳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6件,同比下降71.4%。同期审结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0.5%,占审结数的40%。法院同期采纳4件(含积存)。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3件,同比上升211.8%。同期审结36件(含积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0%,占审结数的56.6%。法院同期采纳9件(含积存),占提出建议数的30%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3件,同比上升283.3%;审结17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0件。法院同期审结0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0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0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800%,同期审结15件(含积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审结数的100%。法院同期采纳14件(含积存)。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案件线索33件,同比上升1000%,受理行政案件线索137件,同比上升448%。立案157件,同比上升423.3%,占受理总数的92.4%,其中民事类立案27件,同比上升800%,占立案总数的17.2%;行政类立案130件,同比上升381.5%,占立案总数的82.8%


(二)诉前程序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30件,同比上升541.7%。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6件,去年同期为2件,占20.0%;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4件,同比上升372.7%,占80.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立案数的4.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提起数的100%;行政公益诉讼0件(去年同期0件)。法院已审结并作出一审裁判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主要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不捕1人,不捕率为11.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低5.9%。决定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7人,不起诉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为19.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3.7%。决定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91件,同比下降36.1%;受理刑事赔偿申诉0,去年同期为4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去年同期为5件;提起救助3件,去年同期为5件。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2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4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7人,决定起诉45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人,起诉4人。

 

附:有关用语说明


诉前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只有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种诉讼之前的督促程序即为诉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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