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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7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砥砺奋进的五年

过去五年,是检察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历经司法体制改革、检察职能调整、内设机构重塑、队伍教育整顿,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全市检察工作在砥砺中前行、在奋进中发展。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45753件,其中,审查逮捕8119件,审查起诉19036件,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822件次,公益诉讼案件776

——五年来,我们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坚持履职不忘服务,以“战役化”攻坚1、“项目化”落实为抓手,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始终保持强烈的干劲、冲劲、闯劲,以服务龙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践行红土检察对党忠诚。

——五年来,我们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助力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出入境等区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公益诉讼2和生态检察利民效应更加凸显,“12309”检察服务3便民举措不断升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五年来,我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法律监督实现新进展。坚持办案与监督有机统一,创新监督线索“零报告”4、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5,推行情况“月报告”、数据“季通报”、绩效“年考评”、责任“终身制”,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精准共赢,主动履职的监督案件较前五年上升12%38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五年来,我们自觉回应人民群众对过硬队伍的新期待,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固本与强基并举,队伍“精气神”全面提振。两级检察院均蝉联六届以上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受省级以上表彰干警230人次、集体146个次;漳平、永定和上杭检察院分别获评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是全省唯一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的单位。

一、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忠诚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力打击黑恶犯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重拳出击、高压震慑,2018年以来,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24人、起诉594人,一批“村霸”“市霸”“矿霸”受到严惩。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立案监督7件,追加逮捕6人,追诉漏犯14人、漏罪80项,依法不认定43件。上杭检察院立案监督赖某平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21条,有关机关从中立案33人,内有“保护伞”10人,监督查封、扣押、冻结“黑财”4731万多元。

奋力服务“三大攻坚战”。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严重暴力犯罪548人、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等区域性突出犯罪3591人、污染环境犯罪59人。长汀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行涉毒案件涉案财产联动查处机制,获国家禁毒委通报表扬;新罗检察院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整治报告获市委领导充分肯定,推动出台全市打击治理该类犯罪25条举措。向26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6 362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针对我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大幅下降、醉驾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推行办理醉驾案件监督办法,探索醉驾拟被不起诉人参与交通劝导等社会服务考察机制。

助力实现“六稳”“六保”。根据防控新冠疫情需要,推行线上办案、远程监督、网上接访,保证办案不间断、监督不“打烊”。起诉涉疫犯罪86人、侵害企业犯罪215人,依法不批捕涉案企业人员13人、不起诉43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7,对12名在押民企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专项清理涉民企人员被立案后长期搁置的刑事“挂案”11件。市检察院、连城检察院联合监督一起民企股东3人被立案侦查4年多久拖不决、市委主要领导接访的职务侵占案予以撤案。联合司法行政机关简化程序,为社区矫正8企业人员外出生产经营提供便利251人次。连城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看守所将疫情前后在押人员混关混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聚力惩治职务犯罪。协同监委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监检配合制约。组建职务犯罪检察机构,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89人,决定逮捕108人,起诉163人。依法对17处级干部提起公诉。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损害司法公正案件711人。查处永定3名公安干警失职致在押人员脱逃、漳平某司法所3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倾力助推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6份,促进相关问题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9制度,共依法适用1082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超过95%,该制度在修复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法律“六进”10、以案释法等活动1370场次,讲述检察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岩检酱”11成为全国知名检察宣传品牌,市检察院获评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坚守初心,司法为民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能动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尽职保障民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2人。依法监督部分外卖网络经营监管不力问题,督促下架不符合条件的商户4299户次。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和问题窨井盖专项监督,督促畅通消防通道1245处、新增公共停车位2101个、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960处,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人,支持民事起诉62件,帮助追讨欠薪647万多元,让农民工不再“忧酬烦薪”。

尽责保护生态。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316人,督促补植复绿124137亩。历时两年、持续追查浙江某企业倾倒我市的工业“毒垃圾”系列案件,起诉14人,督促清运“毒垃圾”1.2万吨,促成赔偿生态修复金1500多万元,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牵头建立闽粤赣三省交界区检察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构建生态公益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联动保护大格局。建成全国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龙岩检察“紫金花”: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治理,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尽心关爱“未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58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94人、不起诉87人、附条件不起诉115人,关护帮教134人。协同有关部门建成7个融办案、救助为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被害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组建“星星之火”未检工作团队,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持续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13,推动落实强制报告14和入职查询制度15。在全省率先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责任考评,牵头14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新罗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尽力便民利民。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6933件次,导入法律程序1192件,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35件,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常态化推行公开听证16,组织听证154场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两级院均建成可连接四级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三、践行使命,强化监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精准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不批捕2267人,不起诉1509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748人,比升258%,“构罪即捕”“以羁代罚”等旧观念正被谦抑慎刑、柔性司法等新理念取代。对5起“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向社会传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能量。强化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51件、撤案173件,纠正漏捕、漏诉341人,抗诉86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42件。通过驻看守所、监狱检察,对“减假暂”17不当、刑罚执行或监管活动违法等提出书面纠正1399人。青草盂检察院驻闽西监狱检察室连续五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8件,已被采纳50件。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86件次、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4件次,分别比升447%78.6%。推进虚假诉讼18专项监督。牵头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打击虚假诉讼司法协作机制,监督查办虚假诉讼57件,涉案金额4330万元,移送犯罪线索后相关部门已刑事立案50人,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武平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伪造证据、伙同仲裁员骗取民事调解书和执行款的虚假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各地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照。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0件,比升178%;发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7件,比升107%。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9 78件,使群众诉求由“程序空转”为“峰回路转”,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漳平检察院开展立案监督,先后9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台胞在全国率先取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妥善化解了困扰台胞10年之久的办证难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02件、提起公益诉讼74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523件,治理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5600多亩,清理废物、垃圾1.5万多吨,追回国有资金5200多万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红色资源等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197件。针对一些需多方协同解决的公益难题,推行诉前磋商、圆桌会议20机制,力求争议先磋商、问题早解决,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永定检察院主持召开7个部门参与的诉前圆桌会议,促使培丰镇一处堆高近百米、自燃长达十年的废弃煤矸石堆场得以有效整治和造福利用,昔日“火焰山”建成今日“樱花园”,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效应逐步显现。

强化重点案件监督。市检察院牵头基层检察院,在备案审查中,发现有人“顶罪”、包庇纵容他人犯罪逃避打击的嫌疑,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从中立案刑事犯罪35人。在接访律师代理民事申诉一起案件中,发现司法鉴定存在问题,遂启动刑事、民事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对因同一事实,被网上追逃、刑事拘留、逮捕的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建议予以取保候审。在案件评查中,发现一起血液酒精含量超过300mg/100ml的醉驾案件侦查活动异常,导致证据存疑,遂启动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对该案重新侦查。近期市检察院严肃查处某公安机关法医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为不法煤矿主“摆平”多起矿难事故、非法火化尸体提供“一条龙服务”的案件。通过监督和查办重点案件,有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还龙岩司法清朗天空。

四、守正创新,深化改革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深化司法改革。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并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一线办案力量占78%。明晰权责,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健全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终身负责、绩效考评与奖惩制度,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机制。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时效提醒、业务态势分析及检务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做到“放权”大胆、“控权”有效。精减整合机构,市检察院机构精简15%,基层院机构精简31%,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

推进刑诉改革。严格逮捕、起诉证据标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倒逼侦查和公诉案件质效提升。在公安机关(派出所)设立检察室10个,引导侦查取证284件,退回补充侦查7776件次,自行补充侦查220件,排除非法证据28件,法医文证审查纠正错误和瑕疵鉴定意见498件,批捕、起诉准确率保持在99.5%以上。

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捕诉一体”21办案机制,运用“案-件比”22质效评价标准,引导办案求极致、监督求精准,“案-件比”逐年下降,仅2020年以来就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3116个,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司法“诉累”。探索“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新模式,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3 22次,督促整改问题383个,有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推行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开展“清倒数、强弱项、补短板”活动,强化检察人员主动担当、自觉作为,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检察业务争先进位。

五、培根铸魂,锻造铁军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五个过硬”24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实施党建“一把手”工程,打造“正义先锋”党建品牌,推行党建示范点、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和模范机关创建,在上杭古田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特色平台红色检察基因传承教育基地,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和武平、漳平检察院分别被确定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联系点。注重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全市13个集体获评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坚持人才兴检。组建特色办案团队、青年检察智库,打造“岩检堂”特色教育培训品牌。组织和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素能练赛1.9万人次,选派干警参加挂职、援疆、驻村等锻炼106人次,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54人次,19个团队和个人获评全国、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培养年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经调整,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基层院“一把手”平均年龄分别从57.6岁降至52.6岁,从49.1岁降至47.3岁。全市检察人员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占97%,法律专业占84.5%40岁以下人员占53.4%,知识、年龄结构大幅优化,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

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市委2号、3号文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5,坚持“逢问必录”,主动记录报告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自觉接受省委审计委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委巡察,全面认领反馈意见,逐一整改突出问题。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五年来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9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26个,建章立制129项,监督管理更加严密、队伍肌体更加纯洁。

坚持强基固检。强化基层院建设,开展“一院一品牌、一处室一特色、一科室一亮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基层院、各条线创特色、出精品、树品牌,坚持市检察院挂点联系、部门对口指导,改进评估、考评方式,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正面导向作用更加明显。注重“智慧借助”,在全省率先运行检察委员会子系统,推进检察工作网、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建设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检察工作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态势进一步显现。武平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被省检察院推广。

六、接受监督,规范用权

坚持以监督促规范保公正,更好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逐条梳理、逐项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该做法获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推动加强和改进工作。办理人大转办件17件、代表建议案10件,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建立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开展专项监督,合力解决难题。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与市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联合民建龙岩市委、市工商联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为优化环境“献策”、为企业发展“助力”。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邀请参与听证、评议等监督案件910件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关键在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凝聚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市检察工作仍有不足、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须进一步更新、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还需不断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渠道不畅、刚性不足、精准度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基层基础仍显薄弱,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建设有待强化,拔尖型、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智慧检务”建设有待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分类施策,全力破解。

迈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龙岩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关键五年,也是龙岩检察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要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不我待、只争朝夕,落深落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在更好服务“五个龙岩”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忠诚本色。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传承红色法治精神,以忠诚履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服务振兴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整治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出入境等区域性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擦亮“紫金花”生态修复治理品牌,深耕生态检察,用法治手段促进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司法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星星之火”未检工作品牌,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促进健康成长。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切实把利民实事办好、便民好事办实。

四是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变被动履职为能动司法,以全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以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为目的做实行政检察,以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赓续红色血脉,淬炼检察铁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铸忠诚检魂、建坚强堡垒、优政治生态,以更坚强党建引领更高质检察。大力加强岗位练兵、素能培训,着力培优树先,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严守“红线”、坚守“底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不断跃升。

各位代表!昂首迈步新征程,接续奋斗再出发。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历史新起点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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