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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四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七)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6日在龙岩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要求,认真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着力提升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

围绕闽西老区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开展检察工作,切实把服务大局落实到执法办案中。

惩治犯罪维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77人,起诉4162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毒涉爆以及“两抢一盗”[1]犯罪嫌疑人906人,起诉1250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捕274人、不起诉333人,比增28%和138%。加强社会危害性、羁押必要性审查[2],建议公安机关对46名犯罪嫌疑人改变逮捕措施,实行非羁押诉讼,既依法追诉犯罪,又依法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

助推经济保增长。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两违”[3]专项整治等活动,批准逮捕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4人,起诉360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6件、“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2件。深入开展重点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940件次,有关部门已取消6个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竞标资格,推动落实廉洁准入制度。

保护生态优环境。将林业检察机构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处(科),扩大案件管辖范围,加强对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开展“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龙岩”专项监督工作,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区生态恢复治理、龙津河流域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被告人296人,查办危害生态资源职务犯罪案件31件,督促涉案人员补植复绿3421亩,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化解矛盾促和谐。积极参加麻涉毒、矿山安全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5]、刑事和解[6]、检调对接[7]等工作,主动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延伸。评估预警执法风险案件1847件,刑事和解轻微犯罪案件61件,息诉民事申诉案件46件。龙津花园电梯纠纷案,检察机关参与三年多调解,使被停十年的电梯得以恢复运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61件次,全市检察环节保持六年无赴省进京访、无群体性闹访、无信访积案。

二、坚持执法为民,增进司法亲和

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司法亲和的温度。

贴近群众察民意。认真开展“四下基层”、“联乡挂村帮户”、“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等活动,两级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排查化解矛盾,协调解决问题。挂钩帮扶29个村、117户,化解矛盾18起,协调落实帮扶资金177万余元。落实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新罗检察院坚持收集分析全市涉检网络舆情,市检察院在全省设区市检察院中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发布博文70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严查犯罪护民生。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支农惠农、移民开发、扶贫救济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7件,涉案金额3761万元起诉制售病死猪肉被告人34人,深挖职务犯罪案件8件,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依法介入调查安全事故21起,查处武平“8.26”、永定“10.1”[8]等事故背后职务犯罪案件12件。市检察院关于防范粮食直补领域职务犯罪、“两违”户暴力抗法犯罪的建议,省检察院和市委领导已批示相关部门落实。

检力下沉解民忧。完善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检察长接待日等机制,在乡镇建立35个检察室、联络室,聘请86名联络员,探索巡回检察[9],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组织检察人员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及农村锻炼,了解群众诉求,跟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六进”[10]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299场次,利用新闻媒体以案说法、宣传法制750多篇次,教育公民用法维护权益、依法解决纠纷。

特殊保护暖民心。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25人、不起诉33人,帮教73人,封存轻罪记录[11]93件。协调有关方面为538名社区矫正[12]人员落实了责任田或就业培训,救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29名。坚决打击侵害弱势群体犯罪,起诉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等犯罪被告人31人。漳平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主动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新要求强化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信的力度。

肃贪惩渎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3件140人。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83件,占81%,内有贪贿百万元以上案件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市检察院发挥办案主体作用,统一管理线索、调配力量、指挥侦查,提办、参办、督办或异地交办职务犯罪案件36件,有效排除干扰阻力。认真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办案安全督察专员等制度,规范执法,安全办案,办案质量居全省前列,保持零撤案、零无罪、零事故。

预防犯罪扬清风。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联合市中级法院、龙岩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推动预防教育入党校、预防协作进行业,加强预防宣传、建议和年度报告[13]等工作。举办预防宣讲、警示教育401场,提出预防建议54件,9件预防建议、年度报告获党政领导批示,4件预防海报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廉政公益海报”,预防领域拓展、效果增强。编发《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读本》2万册,举办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50余场次,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加强。

诉讼监督保公正。加强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1件、撤案55件,纠正漏捕116人、漏诉93人,追诉漏罪52项,纠正侦查违法86件次,排除非法证据[14]6件。连城赖元树盗采稀土案,依法追诉漏犯15人,深挖渎职犯罪监管人员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29件,法院审结18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2件,纠正审判违法情形26件次。林吾胜等6人生产假烟案量刑畸轻、黄俊荣故意伤害案量刑畸重,抗诉后法院作出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违法和刑罚变更不当78人次、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31人次、监管违法58件次,配合省检察院对龙岩市看守所开展巡视检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8条整改意见。驻闽西监狱检察室、驻漳平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再审11件均改变原裁判(含上年抗诉),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48件、行政监督检察建议58件,比增166%和287%。

延伸监督增实效。注重事前监督,检查治安和行政处罚案件1794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防止以罚代刑;提出量刑建议2585件、法院采纳2432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0次,依法对法院裁判提出建议意见。我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强化事中监督,跟踪监督215件另案处理、刑拘在逃案件,同步监督3158名罪犯刑罚变更、3361名罪犯社区矫正,文证审查法医鉴定等1043件、纠正错误鉴定42件。拓展事后监督,审查刑事判决2846件,对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26名罪犯开展专项检察,已监督交付执行7名。

四、强化自身监督,保障依法用权

坚持从事关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在制度的笼子里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贯彻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对代表审议讨论意见进行分解立项、督查落实。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逐项落实常委会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7件,均已办结反馈。办结市代表建议案1件,代表收到答复后表示满意。落实联系代表制度,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寄送材料、发送短信等形式,主动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座谈、参加专题活动。市检察院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34名,注重发挥他们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的作用。接受公安、法院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听取并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主动强化内部监督。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建立不捕、不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备案审查和同步监督制度,严守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监督,市检察院依法撤销下级院不起诉决定3件,不支持下级院抗诉6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执法动态监控和办案质量评查,预警办案时效1754件,评查案件1189件,纠正不规范问题17项,执法办案质效提升。

五、建设过硬队伍,提升职业能力

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锻造过硬政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1263”党建工作机制,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文化修养,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办道德讲堂,培育“一院一品”检察文化,弘扬正气清风。加强正面引导激励,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倡导用心工作,树立进取精神。全市8个检察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2名干警、16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了福建“敬业奉献好人”邱祥美、省“三八红旗手”黄晓菁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连续六届被市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分别被评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妇女之家、青年文明号。

锤练过硬业务。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搭建检察讲坛、检察长论坛等学习交流平台,推进全员分类培训,加强技能比武、业务竞赛,提升学习能力和培训实效。市检察院举办业务培训班24期、培训检察人员480人次,组织侦查监督实务演练、公诉示范庭评选、司法警察体能测试等练兵竞赛8场次,评选办案能手、业务标兵18名。加强人才培养锻炼,市检察院通过公开竞争,选拔15名优秀干警担任中层负责人,组织29名业务骨干进行上下级院挂职交流,从基层遴选检察人员6名。全市有42名检察干警入选政法、检察系统人才库,新增18人。

培养过硬作风。深入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控会议文件,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清理办公用房,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倡导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作风文明,永定、上杭、武平、连城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15],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讲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检务督察,不断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和日常交往行为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赋予的一些新职责还没有全面履行;执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案件存在质量瑕疵;少数干警还不适应形势变化、法律修改的要求,有的工作不用心、作风不扎实,有的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人才短缺等问题仍较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两提升三过硬”建设[16]为载体,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责任意识,立足职能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持能动执法,提升服务水平。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严厉打击严重犯罪,依法从轻处理轻微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更加有效查办和更加科学预防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职务犯罪,更加有力地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专群结合新途径新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二、增强底线意识,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一致。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又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加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标本兼治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侵犯人权等问题,既增强监督刚性,又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维护司法权威。

三、增强机遇意识,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从群众最期盼的、制约司法公信和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执法环境深刻变化,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法律修改赋予的新职能,切实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增强进取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素养、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检察“职业人”和检察工作“行家里手”。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弘扬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健全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提高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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