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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四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二十八)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龙岩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乘“新古田会议”东风,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建设过硬队伍,讲亲和,立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惩防并举,肃贪反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2514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1120人、渎职侵权犯罪2428人。涉案总金额1.6亿元,比升153.1%。查处涉嫌贪贿50万元以上的32人,比增128.6%;涉嫌犯罪的处级干部9人,为历年最多。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的不法人员19名,比升111%。市检察院在审查庄某某诈骗案中发现疑点,依法以涉嫌行贿犯罪对其立案侦查,进而深挖龙岩高岭土公司4名高管涉嫌受贿400多万元、造成公司8000多万元投资被骗案件。

深挖严查窝案串案。针对行业“利益链”“潜规则”部署专项侦查行动,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查办窝案串案4764人。漳平检察院深入调查防洪堤“豆腐渣”工程,深挖中小河流域治理贪渎犯罪14人。上杭、连城等检察院针对“药品回扣”现象,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15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权钱交易”问题专项侦查行动,先后在用地审批、规划验收、税收征管、人防工程建设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22人,涉案金额3139万余元,社会反响良好。

源头预防职务犯罪。创新个案预防,组织发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法庭审理、剖析典型案件13件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性强,警示效果好。连城卫生系统典型案件剖析会后,相关人员向廉政账户退交“回扣”53万余元,一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深化系统预防,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79件,提出预防建议31件,帮助完善防控机制65项。市检察院“环保领域专项预防”、新罗检察院“村财管理专项预防”入选全省“十佳预防项目”。推动社会预防,与同级政府召开联席会,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机制,协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开展警示教育248场、受教育1.9万余人,29份预防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被党政领导批转落实,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方圆之间》在央视展播,受到好评。

二、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积极投入平安建设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批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等犯罪1887人、起诉4161人。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批捕180人、不起诉148人。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涉麻涉毒”“涉枪涉爆”等突出问题,起诉涉麻涉毒犯罪266人、涉枪涉爆犯罪186人,遏制蔓延势头。举办全市检察长论坛,专题研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保证办案质量,提升打击实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法结”“心结”并解,结合办案释法说理925件,促成刑事和解69件,平息申诉20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管控”“服务”并施,对13名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对5220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督帮教、纠正脱漏管26人,及时消除稳定隐患。坚持“办案”“普法”并进,开展“法律六进”248场、“以案释法”160次,运用“客家祖训”进行庭审教育171次,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新罗检察院青年法制宣讲团荣获全省“最美身边普法人”提名奖。

司法关护未成年人。着力犯罪预防,深化“青春美·法相随”检校共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检村共创等活动,选派29名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举办法律课堂、知识竞赛等57场次。注重案中维权,213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归口专门机构、实行专人办理,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44次,开展社会调查163件,附条件不起诉18人,封存犯罪记录106份。加强案后帮教,联合新罗溪南社区、武平喜浪米业、上杭职业中专等社会力量建立20个关护基地,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帮助43名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强化监督,防冤纠错,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严格执法,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28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移送的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66人,防止放纵犯罪。坚持疑罪从无,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4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48人、不起诉193人,防止冤及无辜。坚持客观公正,提出量刑建议1417件,审查刑事裁判2958件,提出刑事抗诉13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促进公正审判。武平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潘锡富诈骗案,被评为全省“十佳立案监督案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市检察院将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整合职能,强化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92名,防止“以羁代侦”“一押到底”。同步监督4633名罪犯刑罚执行全过程,纠正判实刑后未收押执行28人、刑罚变更执行呈报和裁定不当16人,防止“用权赎身”“提钱释放”。依法监督四类服刑罪犯特赦工作,同步审查监督89件,确保不漏赦一人、不错放一人。巡视检察永定、长汀、连城看守所,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依法监督整改,促进监管活动文明规范。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87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法院已改判、调解或发回重审9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对违法执行、怠于执行的提出检察建议45件。持续三年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查处虚假诉讼45件,涉案标的2200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妨害作证犯罪的当事人18名,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2名,有关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28件。

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依法促进科学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20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88人。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诈骗问题,加大打击力度,起诉利用“伪基站”“钓鱼网站”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30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查处商业贿赂犯罪27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712件次,3名“污点个人”被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打击、修复、治理“三重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62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9人,督促补植复绿1043亩,形成新罗龙津河治理检察监督、上杭矿山治理检察参与、武平电子垃圾治理检察督促、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检察联动、漳平国有林场检察保障等“一院一品”,有关做法被《福建政法》转发。启动长汀历史文化名城、永定客家土楼、连城古民居保护工作,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留住人们乡愁。省检察院确定我市为首个生态检察示范区,将我市“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上升为生态检察“福建模式”。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严惩危害民生犯罪,起诉危害“舌尖安全”的犯罪60人,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45人。新罗财政局吴某某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家电下乡”补贴1200万元被骗领,漳平医保中心会计吴某某挪用医保资金5466万元,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司法救助33人,法律援助131次,为252名农民工“追薪”207万余元。环卫工人林银英追讨养老保险金两年无果,检察机关依法督促审判机关受理立案,目前已开庭审理。服务村级换届选举,选前开展法律宣讲57场,选中做好候选人犯罪前科审查9233人次,选后举办新任村官预防犯罪教育31场,促进选举依法规范。

五、严实治检,固本强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建设过硬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边查边改不严不实问题,严筑思想道德防线,夯实作风建设基础,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部署开展“五个专项清理”“五个一廉政谈话”等活动,常念“紧箍咒”,筑牢“防火墙”。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培训检察人员701人次,11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教育培训师资库,19篇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促规范,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组织“百案析查”“四查四看”,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25个。精细管理守规范,健全时效预警、质量评查机制,预警催办案件2157件次,评查案件1220件,纠正办案瑕疵18件。强化督察严规范,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专项督察,组织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去年7月,人民日报、新华网等16家中央媒体集中采访、报道了我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立公信”典型事迹。

推进检察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873条、重要案件信息76条,公开法律文书2457份,公开审查申诉案件20件,举办“检察开放日”12场,消除检察工作神秘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妥善办理群众信访821件次。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26名,监督范围拓展到11种情形,增设知情渠道和复议程序,增强监督刚性。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新罗检察院探索大局制管理模式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资源往基层倾斜、人才在基层培养,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新罗、漳平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青草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推荐最高检表彰。依托派出检察室、民情联系点、法律服务点延伸检察触角,开展巡回检察、驻村蹲点、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推进检力下沉,推广永定、上杭检察院“田间调查”“民情日记”工作法转变执法作风,扎根基层,接好地气。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岩检网阵”,重视社会关切,加强检民互动,市检察院和漳平检察院分别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新媒体应用奖”“十佳新媒体作品奖”。深化创先争优活动,32个集体39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9个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检务保障先进单位。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市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视察、调研、座谈和走访代表、电话联络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妥善办理侵害代表权益案件,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听取意见,凝聚智慧,接受监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有力推动了检察事业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对一些领域的监督力度不够大;有的新职能落实不够到位,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科技化、信息化建设有待努力推进;检察宣传还需加强,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有待提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立足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找准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的违法犯罪,助推项目落地,促进产业升级,服务经济转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屏障,打造绿色矿都,共建生态龙岩。加大民生检察力度,突出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扶贫攻坚,维护民生民利,实现发展共享。

二、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涉麻涉毒、网络诈骗等重点问题治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老虎”“苍蝇”一起打,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纠正力度,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研究、稳步探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凝聚改革正能量。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工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调整监督方式和重点,维护法治权威。健全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四、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扎实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比严实比规范比过硬”活动,坚持严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高线”,坚守纪律规范“底线”。全面实施人才强检“六项重点工程”,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赛活动,提高检察职业素养和法律专业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健全完善抓基层打基础的常态长效机制,补齐检察工作的基层基础“短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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