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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五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五)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9日在龙岩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四个更加”的新成效。

打击刑事犯罪更加有力。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12149人,移送审查起诉24968人,同比上升10.5%30.5%。审结批捕10152人,起诉21268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毒品等严重犯罪5173人,起诉5973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99.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坚持宽严相济,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捕605人、不起诉783人,比升227%106.1%

惩防职务犯罪更加坚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697人,同比上升6.6%,案件质量考评居全省前三。查办大案要案454件,其中贪贿百万元以上的46件、原科级以上干部149人,同比上升155.6%27.4%,依法对30名原处级干部立案侦查。开展案例剖析352件,提出预防建议222份,举办警示教育1581场,8份预防报告获“全国百优”“全省十佳”,预防微电影《方圆之间》获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视频比赛二等奖并在央视展播。

强化诉讼监督更加有效。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875件次,同比上升46%。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69件、撤案247件,追捕追诉漏犯853人、追诉漏罪253件,不批捕1956人、不起诉179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定判决提出抗诉124件、再审检察建议38件,法院已审结改变原审裁判8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64件;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司法人员47人。

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扎实。检察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3%,硕士研究生65人,在读法学博士1人。25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8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干警124人次、集体135个次,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连续四年获评市绩效管理优秀单位,涌现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廖荣文、省优秀共产党员林伟红、省“十佳政法干警”吴旭涛、省“三八红旗手”黄晓菁、市劳动模范周建国等先进典型。


五年来,我们在履职中始终遵循了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增强大局观,服务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服务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打好“三大战役”等工作意见,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工作。完善落实司法办案“五个界限”“五不轻易”等工作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改革发展。深化“比服务”,五年来共选派干警679人次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落地、脱贫攻坚、联乡挂村等中心工作,挂钩村镇65个、帮扶贫困户717户,协调解决发展资金580余万元。服务换届选举,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审核,宣传选举法律136场,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适应新常态,助推经济发展。保护国资安全,查办工程建设、国资管理、国企经营等领域职务犯罪170人,督促行政部门履职29件、追缴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金4698万余元,依法查处了龙岩高岭土公司4名高管收受贿赂导致8000多万元投资被骗案。维护金融稳定,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96人,依法办理了“e租宝”非法集资、P2P网络融资诈骗案等重大案件。加强“两法衔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23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7件。推进诚信建设,查办商业贿赂犯罪57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901批次,25个“污点单位”被取消竞标资格。

围绕生态美,保护宜居环境。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检察职能归口、机构更名,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10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59人,督促“补植复绿”12722亩,形成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检察联动、上杭矿山治理检察参与、武平电子垃圾治理检察督促等生态检察“一院一品”,实现打击、修复、治理“三位一体”。启动长汀历史文化名城、永定客家土楼、连城古民居检察保护工作,落实自然和人文环境“双重保护”。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市生态检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省检察院将我市确定为生态检察示范区,把“三位一体”提升为生态检察“福建模式”。

二、顺应群众呼声,破解难题,保障民生

重抓专项整治,推进平安建设。举办检察长论坛专题研讨惩防涉麻涉毒犯罪,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起诉1083人。连城检察院追加逮捕冯宇清贩毒团伙3名漏犯,起诉后2名主犯被判处死刑。集中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关联犯罪344人,该项工作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事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理“恶意欠薪”、维护“舌尖安全”等专项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57人。

突出专项查办,保障民生民利。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59人,占立案数的37.2%。市移民局原局长苏元光贪污受贿、挪用扶贫资金,案发后潜逃,被市检察院抓获、起诉,获刑23年。紧盯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问题,每年部署专项侦查行动,集中查办“官商勾结”骗取粮食补贴、农机购置、家电下乡、危房改造等补贴案件45件,涉及补贴资金4285万元,并督促相关部门公开信息、直补农户、加强监管,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更好惠及百姓。

开展专项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针对一些罪犯“休假式”服刑问题,率先开展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督促交付执行119人,推动省检察院、高检院部署开展专项清理;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10人;持续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纠正呈报、裁定不当28人。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查办虚假诉讼案件59件,将35名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支持、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3件、法院采纳167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0人。

三、坚守法治定力,提升公信,彰显亲和

严格执法,防冤纠错。加强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26件,要求补正瑕疵证据233件;文证审查4613份,纠正错误或不当鉴定310份。坚持有错必纠,复查刑事申诉212件,对12件存疑不起诉案件决定给予国家赔偿;对7起无罪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有罪2件。长汀廖某被“张冠李戴”错误立案,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并将犯罪嫌疑人追捕、起诉,防止了错案发生。永定苏镜达非法采矿案,法院一审、二审均判无罪,检察机关两次提出抗诉,法院最终改判其有罪。

理性执法,保障人权。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85人,防止一押到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申请会见2660人次,听取律师意见383件。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社会调查231件,依法不批捕122人、不起诉128人,封存犯罪记录193件,联合社会力量矫治帮教220人。漳平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永定检察院“爱心妈妈”志愿服务、新罗检察院“知心姐姐”联络站分别获评全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柔性执法,化解矛盾。健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促成341件民事申诉当事人息诉罢访、216件刑事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强化释法说理,对1487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当事人释疑解惑,促进案结事了。加强司法救助,对143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注重预防“治未病”,建设警示教育基地8个,编印典型案例读本3万余册,刊发法治宣传稿件3982件次,开展“法律六进”1015场,运用“客家祖训”庭审教育1543件。连城、新罗检察院分别荣获全省“法律进校园”先进单位、“最美身边普法人”提名奖

四、深化改革创新,补齐短板,激发活力

推进司法改革。实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择优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237名,并举行宪法宣誓。制定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和岗位责任书,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探索内设机构改革,设立案件管理、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门机构,推动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转型,新罗检察院试行“大局制”扁平化管理得到省检察院肯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准备工作。

创新检察机制。推行“阳光检务”,运用案件信息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532条、法律文书63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7条。完善量刑建议,提出6853件,法院审结采纳6590件,采纳率96.2%。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办理群众信访6301件。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由市司法局独立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26人,监督案件11件。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生态资源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为重点,启动诉前程序24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培育特色品牌。建立“定点+巡回”下沉检力、服务基层模式,设立派出检察室35个、民情联络点142个,开展巡回检察450次,推广永定、上杭检察院“田间调查”“民情日记”等工作法,锻造“红土检察”。首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预警化解执法风险362件,全市连续10年未发生涉检进京访,典型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政法委交流推广。坚持以精细促规范立公信,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网等16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打造“互联网+检察”,推出“岩检酱”普法“网红”,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应用奖。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用权,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市“两会”精神,原汁原味梳理代表意见建议,逐条对照整改。实事求是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挂钩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探索“亲历性”联络方式,邀请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听庭评庭等活动,受到代表欢迎和省检察院肯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妥善办理侵害代表权益案件,服务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案5件、市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31件,全部及时办结并反馈。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完善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注重发挥他们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自觉接受诉讼参与人监督。加强涉检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主动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组织涉案款物检查,开展毒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质量评查,预警办案时效5232件,评查案件6344件。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决定,突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扎实整改不规范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市检察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连续四届授予青草盂检察院驻闽西监狱检察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采取暗访执法办案现场、随机抽查案件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察166次,推动内部监督制约向纵深拓展。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素质,树好形象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建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加强党群工作,市检察院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分别被评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妇女之家、青年文明号。提升素质能力,联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培训班,开展闽粤赣三省交界市公诉业务交流,举办检察长论坛、检察讲堂、业务练赛70场,组织挂职锻炼92人次,培训检察人员1321人次。重视理论研究,完成市级以上课题14项,28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强化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2号文件,全面实施对“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推行“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市检察院接受省检察院巡视,对长汀、漳平、永定检察院开展巡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过问案件记录制度,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与案件当事人接触等行为,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37人次,给予免职1人、党纪处分2人、效能告诫2人,防止“灯下黑”。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挂点联系、对口指导、抽样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漳平、上杭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新罗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基层检察院新增政法专项编制14名,招录检察人员93人,办案力量不足等困难得以缓解。实施科技强检,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建成统一业务应用、视频接访、电子卷宗、“两法衔接”等网络系统,实现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重视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靠的是全市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团结奋斗。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主题鲜明必须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使检察工作成为发展的环境、发展的保障;必须以民为本、视民如伤,通过公正司法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必须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在履行职责、建设队伍中弘扬苏区精神、提振红土雄风;必须加强宣传、注重互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干警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研究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有的干警素质能力还不够适应,尤其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领域知识欠缺;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信息化建设有待努力推进。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任务及2017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抓好“四大任务”: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健全严重刑事犯罪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协同做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从严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提升发现、突破、证实职务犯罪能力和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健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四、着力建设过硬队伍。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十三五”时期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围绕总体思路和四大任务,2017年抓好“六项重点”:一是继续实施检察机关服务“三大战役”的工作意见,细化落实保障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建设的司法措施。二是突出抓好涉麻涉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全力推进平安龙岩建设。三是总结提升生态检察“三位一体”机制,积极探索保护文化生态司法举措。四是不断深化惩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持续抓好强农惠民补贴领域专项侦查行动。五是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扎实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新增职能。六是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建设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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